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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徐**”留言:特殊作业监护人员证书目前我市是否有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市应急局回复:一、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目前未对“特殊作业监护人员”进行考核发证。
二、公司可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考试及相关工作,具体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执行。
三、八大特殊作业由于安全技术差异较大,专业性较强,相应作业的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术能力。
四、目前,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特种作业目录》尚未对有限空间相关作业进行考核发证。(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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