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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男多女少,剩男比较多,尤其是很多贫穷的小伙子,娶不起媳妇,只能打光棍。而这个问题其实在古代也很严重,于是产生了一种灭绝人性的制度——“典妻”制度。典妻制度其实就是一种典当制度,或者租赁制度。早在汉代的《汉书》中就有记载,当时的记载是这样的“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孤寡老弱不能相养”的时候,就会出现典妻。
典妻其实就是租赁和典当,对象是自己的女人。在古代,自然环境恶劣,基本上靠天吃饭,很多农民受到自然灾害的原因,随时可能破产。一旦遇上天灾,家里的老小没办法养活。而这个时候,如果自己有媳妇,那就拿出去典当。将媳妇典当给那些地主或者没有老婆的人,以获取钱财。
而且,典妻还集中出现在古代的赌博行业,这个在很多影视作品中有反映,当一个男子将所有的财产都输光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会说,我还有个妻子,就以她做赌注。一旦输了,这个时候妻子就是别人的了。典妻一般是有时间限定的,跟典当的物品一样,签订一个3-5年的契约,也就是说这3-5年妻子是别人的了。别人在这个期限内可以对你的妻子做任何事,还可以为别人生孩子。
但是,作为典当品,到时候了你如果有钱还可以去赎回来。而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情况下,典当自己妻子的人,是没有钱财回赎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往往典妻会进入更加富裕的家庭,到了时间她也不愿意离开,最后典妻往往变相就成了卖妻子了。而且当时在南方,典妻特别流行,很多地主,以典妻的方式变相的娶小妾,或者纯粹找个生育的工具,而且典妻对于这些人来说是最便宜的方式了。
而到了明代,出身贫农的朱元璋深刻的知道典妻的悲惨,于是下令严格禁止典妻。而且还制定了法律,户律中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知而典娶者,各与同罪”。虽然这么规定,但是民间典妻还是很多,而且逐步转为地下进行。
到了清代,典当行业大发展,典妻那就更流行了。而到了现代,感觉典妻还有,类似于借腹生子,代孕这种制度,借别人的肚子来给自己生下孩,然后再给钱。只是现在是自愿的,古代那是被迫的。而且古代能够典妻,那也是男子的绝对主导地位,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但是现在就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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