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3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资料图)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3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专项招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的,可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
(二)报名
2023年4月11日9时至4月13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