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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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2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识别以往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准。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情况的核查,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